芜湖市扶贫办关于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28 09:19来源:芜湖市扶贫办作者:张复生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将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贯穿全年工作始终,以巡视整改促脱贫攻坚工作上台阶,以转变作风促脱贫攻坚水平新提升”,围绕高质量完成2657户6695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任务,聚焦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九大工程政策落实,为2019年全市脱贫攻坚开好局、起好步。

1.高位推动,全面部署巡视整改工作。2月11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安徽省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动员会召开以后,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立即部署我市自查及整改工作,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根据省委印发的《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历次督查检查发现问题以及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制定我市整改方案,共查摆55个“基本”问题和7个“+”问题,制定了200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6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5个问题。

2.强化调度,统筹推进“春季攻势”。我市采用“会议调度”“暗访调度”“现场调度”“一对一调度”等多种形式,狠抓整改工作推进落实。2月21日、3月12日由分管副市长召开全市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全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3月5日,4月8日召开全市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暨“春季攻势”推进会。3月3日、4月15日市委书记潘朝晖、市长贺懋燮分别利用全天时间以“四不两直”和“四自”方式到无为县开展脱贫攻坚暗访,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先后7次赴脱贫攻坚一线开展专项巡视整改“四不两直”暗访调研,并现场反馈发现的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3月25日,在市长工作通气会上,由各分管市领导专题汇报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进展以及“九大工程”推进情况。3月28日,市委副书记对牵头负责的问题和暗访中发现的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问题,采用“面对面”“一对一”的方式调度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从个性问题着手,解决面上建章立制的问题。

3.狠抓各项政策落实。产业扶贫方面。我市已取消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有关文件4个,通过调查摸底、征求群众意见、自下而上的方式重新确定了2019年自种自养目标任务(无为县4220户,南陵县1850)和产业扶贫覆盖率(无为县75.5%,南陵县75.60%)。今年资产收益扶贫计划投入1679万元(无为县1040万元、南陵县639万元)。对有电商扶贫需求的贫困户进行梳理,共梳理出261人,正在组织进行电商技能培训,提升网销带动能力。就业扶贫方面。对就业脱贫信息系统开展新一轮比对工作,共调整数据12832条,新增贫困人口904人。不断提高就业扶贫驿站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比例,全市就业扶贫驿站吸纳贫困劳动者比例均超过30%。开展技能脱贫培训工作,共摸底出无为县、南陵县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417人,并根据贫困劳动者实际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技能脱贫培训,已培训贫困劳动者27人。兜底扶贫方面。无为县、南陵县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594元/月、636元/月,均超过扶贫标准,实现了农村低保保障线于扶贫线“两线合一”,截至3月底,共有29044名扶贫对象纳入农村低保(无为县24380人,南陵县4664人)。金融扶贫方面。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户贷户用户还”方向,对有生产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大力推广扶贫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力争实现“应贷尽贷”。截至3月末,全市扶贫小额信贷余额为5.13亿元,其中今年新增155.1万元,户贷率为52.9%。严禁扶贫小额信贷采取“户贷企用”模式,在全省通报中,我市是“户贷企用”模式扶贫小额信贷贷款全部还清的唯一地市。基础设施扶贫方面。我市2019年水利工程扶贫任务是:更新改造小型泵站23座、加固新建小水闸67座、清淤扩挖塘坝80口、渠道硬化12条、清淤扩挖河沟28条、农桥涵建设44座、堤防加固11处、新建防汛道路3.5公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1处,已于3月份全面启动,预计10月30前全面完工。2019年计划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792公里(无为县564公里、南陵县130公里),截至目前已开工391公里。财政投入方面。2019年第一季度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4373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873万元,省级资金2048万元,市级资金19650万元,县级资金18160万元。市县两级共安排扶贫专项资金37810万元,其中:市本级19650万元,无为县14200万元,南陵县3960万元。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共2423.73万元(无为县2053.73万元、南陵县370万元)。截止3月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支出12617万元,支出进度29.24%,高于序时进度。其中:中央资金支出1343万元,市级资金支出5726.79万元,县级资金支出5547.21万元,未支出364.43万元。

4.始终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健康脱贫方面。对有诊疗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做到“应签尽签”,截至目前,我市累计签约62523人,签约覆盖率90.69%。对473名行动不便的贫困慢性病患者开展送药上门服务,减轻基层医护人员负担。开展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将救治病种由15种扩大到27种,增加4家市属医院作为定点救治医院,进一步落实大病救治分级诊疗,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工作。截至目前,我市27种大病累计筛查确诊2057人,累计救治1940人。住房安全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进行了多次摸排,经摸排,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983户,其中无为县982户,南陵县1户。制定《芜湖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有危房改造要求的,做到应改尽改。开展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对用于居住的疑似危险房屋危险性进行鉴定。教育扶贫方面。2019年春季学期教育扶贫的学生底数和扶贫资金量已基本摸清,现有本地建档立卡学生11379人,正在进行完成各项扶贫资金的发放工作,预计4月底完成春季学期扶贫资金的发放。无为县37所闲置校园已经全部移交当地政府进行统一安置,其余各县区无闲置校园。

5.重点解决防范返贫、困难群众脱困问题。一是将防范返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出台市级防贫帮困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省定脱贫标准的1.5倍为基本标准,建立防贫帮困监测机制,以自上而下筛选、自下而上申请为原则,将非贫低收入户、非高标准脱贫户纳入防贫帮困监测范围。市级设立450万元防贫资金池,卫计、民政、教育等部门每月将因病、因灾、因学支出达到监测预警线的监测结果反馈至扶贫(帮扶)部门,按程序核实后给予防贫保障。二是加大困难群众帮扶力度。我市无扶贫开发任务县区困难群众精准确认工作已于1月中旬全面完成,共确认674269户困难群众,其中因病因残致困占88%,危房户占8%,因学致贫占4%。参照脱贫攻坚九大工程制定困难群众帮扶实施方案,除351、180健康脱贫、扶贫小额信贷、光伏扶贫等政策不享受外,其他方面政策比照执行,将因病因灾因学致困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非贫低收入户保障范围,按照防贫帮困保险金的使用原则,给予救助补偿。

6.加大对重点非贫困村帮扶力度。向全市348个非贫困村派驻扶贫工作组,我市共确认52个集体经济收入和“双基”建设水平较为薄弱的重点非贫困村,制定了加大对重点非贫困村帮扶方案,安排市属单位、企业与重点非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并于2019年开始,由市财政给予每个重点非贫困村8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用于产业发展和“双基”建设。

7.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聚焦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坚决破除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市级统筹脱贫攻坚各项考核,每年只安排1次市级脱贫攻坚督查,市对县考核直接运用省考核结果。无为县、南陵县取消县级及以下所有交叉互查行动,让基层把精力放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上。市直单位的检查督查一律采用四不两直”和“四自”暗访方式,减轻基层迎检负担。进一步减少发文、填表报数,少开会、开短会,2019年会议数、发文数同比减少50%。开展历次督查检查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确保发现问题彻底,整改措施有力。

8.坚持正向激励,进一步加大对扶贫干部的关爱力度。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严禁以简单问责代替问题整改,制定我市关心关爱扶贫干部实施办法。一是加大扶贫干部提拔使用力度,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实绩突出的扶贫干部,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予以优先提拔或重用。二是加大奖励力度。在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后,对脱贫攻坚一线的村两委干部、扶贫专干,根据工作实绩,予以奖励。三是加大表彰力度。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年开展专项表彰,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予以表彰。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形成引领效应,激励广大干部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四是加大对驻村工作队的支持力度,今年我市为每个驻村工作队配备了1辆新能源汽车,解决驻村工作队安全出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