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的结果报告
一、征集活动概述
根据工作安排,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合作社共同起草了《关于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芜湖市乡村振兴局于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就《关于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截止12月16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征集意见时留下的邮箱中收到13份公众意见。
二、典型意见答复摘要
所获建议:
1. 征求意见稿第六点“组织保障”中的第2点“规范运行管理”加上“经镇政府批准,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财务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核算管理。”。
2. 征求意见稿第六点“组织保障”中的第3点“抓好典型示范”加上“集体经济办负责人”
处理意见:予以采纳。
三、意见采纳情况摘要
1、征求意见稿第六点“组织保障”中的第2点“规范运行管理”改为“健全合作社章程,完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实行会计单独核算,对合作社经济合同及大额支出需报镇(街道)审核、备案。经镇政府批准,合作社财务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核算管理。将合作社业务事项纳入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加强动态监测,及时淘汰不合格合作社和‘空壳社’。”
2、征求意见稿第六点“组织保障”中的第3点“抓好典型示范”改为“培育一批班子有力、运行规范、效益良好的合作社先进典型,加强经验总结,为面上工作提供样板。每年表扬一批合作社工作成效显著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集体经济办负责人。鼓励先进带后进、强村带弱村,不断扩大示范效应,带动全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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