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3-12-29 15:28信息来源: 芜湖市乡村振兴局阅读次数:编辑:何良友 字体:【  

为提高乡村振兴工作透明度,强化工作约束和监督,引导更多市民支持我市乡村振兴工作,依据最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原则

(一)依法公开的原则;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方便群众的原则;

(四)强化监督的原则。

二、政务公开内容

(一)乡村振兴工作中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信息;

(三)市乡村振兴局机关重大事项决策及其实施情况;

(四)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信息;

(五)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和招聘及聘用信息;

(六)局主动公开的部门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

(七)局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规划信息;

(八)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它各类事项。

三、政务公开方式

(一)芜湖市乡村振兴局官方网站;

(二)各类文件、通知、通报、公示等;

(三)有关新闻媒体;

(四)其它方式。

四、政务公开程序

(一)各科室负责日常政务公开信息的提供,综合科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和发布。

(二)各科室在形成政府信息的过程中,要严格界定政府信息的密与非密、区分主动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负责信息公开的审定和把关工作,按照《芜湖市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予以公开。

五、其他

(一)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对我局的考核要求相应纳入年度考核。

(二)本制度由局综合科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