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领导解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扶贫办主任靳大鸣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贫困群众帮扶工作防止因灾返贫致贫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4 11:06信息来源: 芜湖市扶贫办阅读次数:编辑:宗泽宇 字体:【  

入汛以来,全市均遭受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大面积农田被淹,一些房屋倒损,部分镇村农业、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损毁严重,贫困村受灾面达60%以上,给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给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带来新的困难挑战。为进一步做好受灾贫困群众帮扶工作,防止因灾返贫致贫,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贫困群众帮扶工作防止因灾返贫致贫的通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扶贫办主任靳大鸣就《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贫困群众帮扶工作防止因灾返贫致贫的通知》进行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做好受灾贫困群众帮扶工作,防止因灾返贫致贫,确保到今年年底所有脱贫户达到脱贫标准,无贫困户因灾返贫和其他农户因灾致贫,困难群众全部解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根据市领导要求,结合《安徽省贫困地区灾后恢复重建和受灾贫困群众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市扶贫办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贫困群众帮扶工作防止因灾返贫致贫的通知》。

二、前期都做了哪些工作?

答:汛灾发生以来,我市迅速行动,坚持统筹做好防汛救灾和脱贫攻坚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多次要求市扶贫办要扎实做好受灾贫困群众帮扶工作,多措并举积极应对灾情影响,全面加大帮扶工作力度,确保不因灾返贫致贫。7月19日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汛情影响做好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工作的通知》。7月23日市委分管负责同志带领市扶贫办赴无为市受灾较重的开城镇、襄安镇开展调研,与受灾的贫困户和部分镇村干部开展座谈交流,了解灾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并于7月29日主持召开全市进一步做好受灾贫困群众帮扶工作防止因灾返贫致贫部署会,研究部署当前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工作。7月27日市扶贫办、工商银行芜湖分行,无为市委、政府在无为市襄安镇联合举办“多措并举防返贫,生产自救奔小康”主题活动,对受灾严重的贫困户发放因灾防范返贫救助资金,对有能力有意愿进行生产自救的受灾贫困群众发放灾后复产“扶贫小额贷款”。目前,已发放第一批因灾防范返贫救助资金12.2万元,发放第一批贷款30户。

三、起草过程是什么样的?

答:经市领导同意,市扶贫办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贫困群众帮扶工作防止因灾返贫致贫的通知》,7月27日,市扶贫办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贫困群众帮扶工作防止因灾返贫致贫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至无为市、南陵县及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单位征求意见。7月29日组织无为市、南陵县分管负责同志和市县有关部门对《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贫困群众帮扶工作防止因灾返贫致贫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讨论,明确有关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各单位均进行了意见反馈,对可吸纳意见及时吸纳完善。

四、主要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基本生活全面保障,二是“三保障一安全”全面补齐,三是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四是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五、有哪些创新举措和保障措施?

答:一是迅速开展排查和监测。对受灾贫困群众和带贫主体进行全面排查,逐户逐人逐项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以财产经济损失较重的为重点,加强动态监测,做到“一对一、点对点”。对受灾后符合建档立卡识别标准的农户,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纳入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并给予有效帮扶。二是切实加强“三保障一安全”。对受灾情影响较大的学生采取有效帮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学生资助范围。对因灾受损鉴定为C、D级危房的,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全部纳入今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对损毁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立即组织修复,涉及贫困户户内的供水设施给予免费修复,一时难以修复的,采取临时应急供水、送水等措施。三是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为产业发展受灾较重的贫困群众和带贫主体安排技术人员,对具备恢复生产条件的贫困群众由生产经营大户和行业协会开展产业结对帮扶,对具备恢复生产条件、有意愿、有能力的贫困群众,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及时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开发针对受灾贫困人口的防汛值守、防疫消杀、道路维护等临时性公益岗位。对于灾后仍有一定产业带领作用、能带动贫困群众脱贫的经营主体,在后期的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四是及时开展困难救助。对贫困群众因洪涝灾害造成的特色种养产业项目损失、符合有关补偿规定的,可按高于补偿标准的20%给予补偿;对纳入项目库、通过申请审核并已经实施的到户产业扶贫项目因洪涝灾害造成损失的,可据实兑付相应奖补。简化理赔程序和手续,做到应赔尽赔快赔,保险业金融机构上浮20%比例给予农业保险理赔。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保险增品扩面,将受灾贫困群众补种补养的农产品纳入保险范围,保险业金融机构降低保费20%、提升保额20%。对因灾符合低保标准的贫困户及时纳入,对受灾贫困群众在享受各种政策、补助和救助后,其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给予防范返贫兜底保障。五是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基础设施能立即抢修恢复的,及时组织抢修恢复;需要提升改造的,及时制定计划,实施重建改造提升。六是切实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社会扶贫爱心捐助活动。现有的项目资金、产业扶持资金向贫困地区、贫困村、重点非贫困村和贫困户倾斜。

六、如果对政策还是不清楚要如何咨询?

答:如果仍有不清楚,可向市扶贫办综合科咨询,联系电话:0553-3110510,邮箱ahwhfpb@126.com。